“热腾腾”的农牧民运动会******
【新春走基层】
光明日报记者 李慧 赵明昊
春节前夕,藏在山坳坳里的新疆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南山牧村,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运动会。赛马、长跑、押加、拔河、叼羊……赛场上选手激情澎湃,赛场下观众喝彩不断。雀尔沟镇冬季农牧民运动会现场,到处都是热腾腾的模样。
“一比零,换场地!”押加场地上的一声吆喝,吸引了记者的注意。押加也叫背向拔河,不仅考验选手的力气,还考验他们的身体协调性和观察力。挤进层层人群,只见两个身材壮硕的小伙子正互相背对着彼此,一条长粗绳子从他们两腿间穿过后套在颈部。在裁判示意下,两人俯身四肢着地,埋着头蓄势待发。“开始!”口令响起,两人猛地向前方冲去,直到其中一人把绳上的坠条拉过决胜线,比赛才算结束。
另一边,偌大的叼羊场地上,两方人马正策马扬鞭,飞驰在雪地上争夺羊只。他们看似混战一团,内里却暗藏不少门道:有人冲群抢羊,有人掩护卡位,形势时时更迭变换。“摔跤见力气,叼羊见勇气。”哈萨克牧民们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这句谚语的真谛。赛骑术、比力气、拼智慧,但更重要的是顽强拼搏的精神。
“南山牧村是东道主,实力强劲,不过我们有信心胜过他们,拿到最终的冠军!”刚刚赢得比赛的雀尔沟村叼羊队队长哈那提·卡白纵身下马,头上热气蒸腾。
“为了这次比赛,我们村每半个月就组织训练一次。队员们骑术很强,但叼羊和足球一样,要讲究彼此配合。”哈那提神采奕奕,略带骄傲地说起自己从小便享受纵马飞驰的感觉。“牧民嘛,夏忙冬闲。以前镇上活动少,现在组织了很多传统项目运动会,不仅让孩子们对祖传的技艺兴趣更浓,也让村里的凝聚力和荣誉感变强了。”
赛场周边,雪地摩托、雪圈、骑马、骑骆驼等多种娱乐项目,让闻讯赶来的大批游客大呼“攒劲”。捕捉到商机的各村村民们,纷纷把自家毡房搬过来,或架起炉子烤制喷香的羊肉串,或摆开大锅烹饪特色马肉抓饭,还有不少牧民拿出自家制作的熏马肉、熏马肠,吸引着游客品尝。
“一天收入2000块钱,忙得很嘞!往常卖一头牛才能挣上两千元。”南山牧村村民阿扎尔笑着说。她告诉记者,听闻镇上举办了运动会,村里主动帮她搭建了毡房销售农产品,“家里牲畜不多,能有一份额外收入补贴家用非常不错!”
农闲人不闲,农牧民运动会让各民族文化得到了传承保护和繁荣发展,也让“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落到了实处。“新疆冰雪资源十分丰富,广大群众热爱体育运动,冬季运动不仅深具群众基础和特殊优势,也是激活冬季旅游市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立足冰雪旅游资源,丰富农牧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乡村振兴动能越来越足。接下来,我们还会举办农牧民春晚和秧歌社火等活动,通过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指数。”雀尔沟镇党委委员哈杰提·哈卖提说。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03版)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