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3号线扩能提升将新建18站******
13号线扩能提升将新建18站
工程进入复工满产阶段 拆分AB线运力大幅提升
本报讯(记者 李博)聚集着中国互联网“半壁江山”的后厂村路,早晚高峰交通压力十分突出。在中关村软件园北侧,13号线后厂村站施工已经陆续展开。记者从市重大项目办及京投所属轨道公司了解到,作为全市重点工程的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已进场开工建设的12个标段全部复工。全线管理及劳务人员全部到岗,工程已进入复工满产阶段。
“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新建车站共有18座,其中10座车站已开工建设,本月还将有3座车站实现开工。”京投所属轨道公司第二项目中心副总经理高亚彬介绍,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作为国内最大规模的既有线改造工程,将在不影响13号线运营的基础上,利用晚上地铁停运后的“窗口期”施工作业。
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是在既有13号线西二旗-龙泽-回龙观站区段,通过线路改造等技术手段,将既有13号线倒U型线进行拆分,形成13A线、13B线两条线路。13A线由车公庄经西直门、新龙泽至天通苑东,串联既有13号线西段及天通苑和回龙观地区。
13B线由海淀区16号线马连洼站,经新龙泽至东直门站,串联了上地软件园、回龙观、天通苑及13号线东段。两条线路具备互联互通的条件,同时预留了B线跨线运营至A线的条件,未来不仅可以实现A、B线同站台换乘,还可实现跨线组织运行,提升了服务水平。
拆分完成后,13A线具备运营8编组B型车能力,运输能力提高75%左右;13B线运输能力提高30%左右,将有效解决西直门终点站列车折返条件差、发车间隔无法缩短、13号线车厢拥挤、站外限流排队等问题。
拆分线路新建站线的同时,13号线既有站点也将实施改造。“改造工程将为既有13号线线路两侧加装声屏障,同时,13号线西段5座车站还将加宽加长。改造过程中,不仅要对既有站台进行加长,还要新建一套更高更长的屋顶,改善站台候车环境。”高亚彬介绍,目前相关单位正在完善既有车站的改造方案。根据计划,13号线上地站的改造工作将会率先进行,其余车站随后也会进行改造。
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出行条件,完善北部地区轨道交通线网,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目前,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已有14000余人返岗返工。预计2月10日左右,所有标段将实现复工满产,现场施工人员将达23000余人。2023年,北京在建轨道交通200余公里,计划投资350亿元。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