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赶考路上的“为民答卷”******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顶在心,与群众风雨同舟、心心相映、携手赶考,将铮铮誓言转化为实际行动,将热爱之情融入为民事业,以“我将无我”的情怀不懈拼搏,执笔书写“为民答卷”,在赶考之路上为民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与群众风雨同舟,“凝心聚力”向前行。实践证明,扎根群众、依靠人民,才能汇聚起无往不胜之力。赶考之路上,党员干部要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携手共进,将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以党群一心、共同奋战去战胜艰难险阻,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就。心在一起就是无往不胜的力量,行动“同频共振”就是一往无前之势能。情感上“心心相映”,党员干部要和群众同乐同忧、感同身受;方向上“你我共进”,党员干部要和群众同向同心、奋进同行,团结成一块无坚不摧的“钢铁”,一同面对赶考路上的风浪,以无惧难、不怕险的昂扬精气神克难制胜。
与群众心心相映,“枝叶关情”常相伴。党员干部要躬身向下、鞋沾泥土,涵养“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奉献情怀,把人民群众的点滴小事置顶在心,以真抓实干的作风细致妥帖地办好群众事。党员干部要有行动上的自觉,什么事都争先干,什么困难都抢先上,在工作中未有一刻懈怠,坚决扛起岗位职责,以“我必行之”的状态回应民之所需、民之所盼。党员干部在为民工作上要用心用情,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本领,在深入调研中了解民情民意,把对事业的热爱转化为脚踏实地的行动,在和群众打成一片中拉近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与群众携手赶考,“笃行不怠”在路上。党员干部要以“笃行不怠”的姿态接续为民奋斗,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携手共赴美好未来,踏平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大风大浪,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韧劲克难制胜,把敬业奉献的态度写在工作岗位上,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融入到实际行动中,以“接地气”的工作方法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点赞,与群众常坐板凳话家常,与群众同坐炕头谈心事,当好传递温暖、雪中送炭的朋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诚恳与关切,强化“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提升为民服务成效。(杨佳佳)
江苏通知,阳性考研考生进入特殊考场参考******
12月16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
1.疫情防控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我省各报考点所在设区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健康防护,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报考点所在设区市;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
3.12月17日起,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登录江苏省2023年研考考生健康申报系统(网址:https://yjs.jseea.cn),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所有考生须于12月20日当天进行一次单管核酸检测采样,并于21日22:00前将核酸检测结果填写在健康申报系统,此结果将作为考场安排的参考依据;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打印),并在首场考试进场时交给监考员。未按规定在12月20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并按要求进行网上健康申报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如填报虚假信息,其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
4.考试当天出现干咳等典型症状、其他较重症状以及体温高于37.3℃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报告。
二、进入考点
1.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
2.考生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苏康码、12月20日当天或以后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健康应试承诺书》,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核酸检测阳性的考生,根据考点安排进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经考点综合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全程佩戴口罩。特殊考场、应急处置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2.考试过程中,非核酸阳性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对隐瞒或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