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随笔】塑造银发产业的品格与文化******
【新闻随笔】
作者:王雅(辽宁大学哲学院教授)、刘臣君(辽宁大学哲学院博士)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基本国情。如何保证人一生中从60至90(甚至95/100)岁这几十年的生活质量、生活品质,既取决于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社会保障等,也取决于企业与市场的作为。
我国已经在制度层面明确了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国情,并制定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这一规划的贯彻落实过程,也将是银发经济潜力逐渐释放的过程,为银发相关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研究显示,在几乎所有发达国家,60岁以上消费者的人均消费额已超过25岁至60岁年龄层平均水平,未来20年,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预计还将增加。老龄产业可能是未来的主流产业,老龄文化产业、老龄健康产业、老龄宜居产业、老龄制造产业、老龄服务产业和老龄金融产业六大产业具有高成长性。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预测,2050年,银发经济市场规模将突破100亿元,届时将占GDP的1/3以上。
前景巨大的产业必然是充满竞争的产业。哪个企业能够立业长久,不仅在于产业选择,更在于企业的品格和文化。与老龄化社会相关的产业都与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可以说,撇开制度层面的保障,老年人生活品质的保障与老年相关产业产品生产经营的品质息息相关。因此,银发产业中的企业具有一定意义的公益性,必须以人为本,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企业的发展方向。
首先,确立企业的价值导向。银发产业是良心产业,老年则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人生阶段。银发产业中的企业,应本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原则,把满足老年阶段的衣食住行、疾病医药等诸多方面的需要,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和企业立足的根基;本着为自己父母生产生活必需品、提供必不可少的服务的初心,进行设计、制造、经营、服务。这是产品和服务品质的保障,是老年人有品质、有尊严生活的保障,更是企业长久发展的保障。
其次,细分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目标人群。按目前年龄段划分,从60岁起算,老年的人生可能有10年、20年、30年,可以划分低龄老年、中龄老年和老龄老年。依据不同阶段老年身心需要、不同经济条件的老人对产品和服务品质及价位的需要、不同地域生活习惯的需要等进行研发、生产、经营和服务,使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地域、不同身体状态的老年人都能获得所需的生活用品和相应的服务,企业才能发现商机,利企利人利社会。
最后,把握银发产业的前移与后延。前移,即把视野拓宽到人生全过程的健康管理。2021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为与健身相关的用品生产、场地规划、运动康复等产业发展提供巨大商机。企业应精准把握目标人群,从少年到白头,对其一生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后延,即提升临终关怀和丧祭服务水平。当前临终关怀在大部分地区至今仍未受到重视,丧祭服务及相关用品长期存在价高质次现象,亟须有资质的企业深耕相关领域。
银发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民心经济,企业除了技术标准,还需要有爱心、有温情地从人性化、情感化的角度去服务老年人,为他们提供真正需要的“适老性”物质和精神产品,在为老年人提供舒适、便利、温馨的晚年生活的同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2版)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