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掉650件“钉子案”的“老黄牛”******
法官鲍卫忠被推进急救室抢救,可找他的电话还在响个不停。
在佤乡沧源,许多群众碰到事情,就会去找鲍法官,可这次,他们再也等不到一直奔波在执法为民路上的鲍法官了。
2021年10月21日,云南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鲍卫忠突发脑出血,倒在办公桌旁。10月23日,因医治无效,年仅45岁的他离开了自己无比热爱的司法事业。
一年来,佤乡群众仍不愿相信这位为人民燃尽光热的好法官离开了,更愿说他太累了,要好好歇歇了。这位佤族汉子已用他全部的身心融入沧源的山山水水里,他是佤山之子。
群众心里的正义卫士、维护公平正义的急先锋、一心为民的“老黄牛”、职业本色的“诠释者”、执行征途的一颗星……扎根边疆基层法院工作24年来,鲍卫忠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
倾力“磨”案子
在抢救鲍卫忠的那两天,妻子周红常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她耐心地跟当事人解释说鲍卫忠不方便接电话。周红深知,案子是丈夫最关心的事,不能敷衍当事人。
但这一次,鲍卫忠没能醒过来。
一张桌子、两个文件柜……鲍卫忠生前的办公室略显空旷。矮柜上摞放着二三十个笔记本,随便打开一本,里面记录最多的是各种跟执行案件有关的信息。同事说,群众和当事人的事他时刻放在心上。
密密麻麻贴着报事贴的文件柜十分引人注意: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执行人、金额、被执行人,甚至还有一些只有鲍卫忠自己才能看懂的标记。同事们说,这是老鲍的独门密码,打开的是通往群众的门。
沧源县地处边疆,是以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出生于1976年的鲍卫忠是土生土长的佤族干部。1997年,沧源县法院增编补员,在单甲乡农经站工作三年的鲍卫忠调入法院工作,圆了他当人民法官的梦想。
当时,仅有高中学历的鲍卫忠,深感能力不足,通过刻苦学习,他相继取得大专、本科文凭。2015年,工作突出的鲍卫忠担任执行局局长,开启了忙碌和艰辛的工作时段。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打响。在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这无疑是场硬仗。“执行成本高,执结率低,辛苦不说,很多案件即便标的额很小也执行不了,内地法院较实用的查封、扣押、冻结资金等措施在这边也不太起作用。”时任沧源县人民法院院长的郭兰娟说。
对许多执行法官、干警来说,吃苦受累不算什么,让他们难过的是不被理解,遭人白眼。书记员陈美红说,每天都有阅不完的卷宗,办不完的案子和接待不完的当事人,鲍局领着大家起早贪黑,没半句怨言。
面对执行难题,鲍卫忠的办法就是“磨案子”。为一个标的5000元的合同纠纷案件,鲍卫忠先后6次赴现场办理,累计奔赴400多公里。吃过闭门羹,甚至还要对付挥舞的棍棒……他有足够的耐心和担当。“再小的案子,如果无法执行,法律文书就会变成无法兑现的‘法律白条’,会对群众权益、法律权威造成极大伤害。”这是鲍卫忠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干执行工作,鲍卫忠还有自己的一套“规矩”:首次去被执行人家里,只要距离不远,鲍卫忠都不穿制服、不开警车。“为何不亮明身份?”年轻干警不理解。他说:“农村老百姓看到警车会议论,对被执行人影响不太好,产生抵触情绪。”
山路难行,暴雨骤至。一次,鲍卫忠叫上同事一大早驱车去班洪乡,执行一起故意伤害赔偿案件。
右后轮爆胎、“饱经摧残”的千斤顶断掉、联系村委会送千斤顶、换轮胎……到班莫村嘎洪本族村小组时已下午2点多。“顾不上吃饭,就去执行人家里。可没想到他那么贫困。”陈美红说,因刚刑满释放,被执行人借住亲戚家,不可能还出十多万元的赔偿款,而申请执行人又因伤残急需钱治病。
眉头紧皱的鲍卫忠想了很久,缓缓拿起电话,告诉申请执行人这里的情况。随后,就跟同事商量为他申请执行救助。在村小组做了关于被执行人贫困的调查笔录,又前往村委会开相关证明。等他们回到法院,已是晚上7点多。陈美红说,他执行案件时就是没日没夜的,一心为双方考虑。
这是法律规定;不履行判决以后会影响孩子;没有一万,那咱们就五百、一千地还;就为这么点钱,我不想下次来把你带走……看是笨办法,磨工夫,但正是鲍卫忠换位思考的角度,为人着想的方式,维护了法律尊严,感化了当事人。
鲍卫忠带着大伙“磨”掉650件积累多年的“钉子案”。他担任执行局局长后,局里办理的854件执行案件,没发生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用心解难题“给当事人垫付执行款了?”妻子一再追问还房贷的钱去向,鲍卫忠不得以道出实情。被执行人扎某因母亲生病花了不少钱,在外打工的工资还未到手,申请执行人曾某又急需这笔钱,鲍卫忠就自掏腰包垫付8000多元。
陈美红电话回访时,扎某才知道半年前的这笔钱是鲍卫忠垫付的。此时,鲍卫忠已去世多日。
敦实的身材、黝黑的脸庞、淳朴的笑容,这是鲍卫忠给人的印象。对执行案件双方,鲍卫忠的手机号从来都是公开的,遇到不通情达理的申请人,鲍卫忠就拿出百倍的耐心和爱心。大家说,鲍卫忠用心办案子,替人垫付款项一点都不奇怪。
一起标的额1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刀某因生活困难无法清偿,案件只能中止执行。鲍卫忠把该案列进日程,时不时去刀某家中问问情况。当了解到刀某在发展林下养殖产业时,他和同事又敲开了刀某家门。
看到刀某正为鸡的销路犯愁,鲍卫忠便掏钱买鸡。回程路上,路过饭店就推销手上拎着的土鸡。同事还听见鲍卫忠不停地打电话:“我这里有朋友养着一批鸡,正宗土鸡,你过来看看?”“正宗土鸡,散养的。有需要的找我!”眼看饭店推销不理想,鲍卫忠又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
不到半个月,刀某卖掉30多只土鸡。慢慢地,来买鸡的人多了,最多的一天卖掉50只。往后几个月,因有了卖土鸡的钱,刀某每月按时把执行款送过来,直到履行完毕。
执行被称作是案件完结的最后一公里。一头是申请执行人,一头是被执行人,就像是天平的两端,拿捏不准就容易失衡。鲍卫忠尽心竭力将司法温暖触及每一位当事人。
被执行人陈某因工程材料款没还清,被起诉到法院,执行期限临近迟迟未收到案款,电话又打不通,鲍卫忠便到陈某家了解情况。刚进村,碰到陈某,便一路小跑跟过去。陈某以“今天是老人祭日,按习俗钱财不能外送”为理由,让鲍卫忠明天再来,他一口答应。同事不理解,认为这是借口。鲍卫忠说,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第二天,陈某如数结清案款。
执行工作要干脆利落,维护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也不能含糊。为避免产生新矛盾,办理执行时,鲍卫忠先用佤语跟群众唠家常,拉近距离。工作中,他很少采取强制措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许多被执行人主动交来执行款。
在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中,申请人不分白天黑夜地给鲍卫忠打电话。看要求无法实现,就发微信辱骂鲍卫忠没本事、怂、笨。案件双方在法院办公室调解时,申请人骂人的声音在整层楼回响……面对这些,鲍卫忠没有发火,好言相劝,讲解法规。了解到被执行人拿不出钱是因“连环债”,他找到债务源头反复协调,最终将款项执行到位。
“你好,这里是沧源法院……”书记员陈美红话音未落,电话那头传来一阵难听的辱骂,陈美红眼泪瞬间滴落。一次,前来办公室交代工作的鲍卫忠看到眼前发生的一幕,询问情况后说:“以后让他直接打电话给我。”安慰完陈美红,他转身拨通当事人的电话,耐心地告知对方进度。
遭遇谩骂对鲍卫忠来说,已是“小菜一碟”:他曾在办公室被40多名申请人围在中间,仍泰然处之;被案件双方当事人左右推搡,他实在忍不住了,也只是走出办公室冷静一下;当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时,他总是第一时间上前把人分开,然后把他们请到不同的办公室倒茶、“降温”。
“只要用心用情,就没有打不开的心结。”鲍卫忠生前常跟同事这样说。在当地佤族传说里,有位叫三木罗的英雄,把大事小情断得公正。后来,佤族人称他为“江三木罗”,意为“公平公正的三木罗”。大家说,鲍卫忠就是现实生活里的“江三木罗”。
为民“老黄牛”鲍卫忠1994年来到单甲乡农经站工作,站上仅有站长肖云政和他两人。
老百姓犁了多少地、插秧多少亩、牲畜存栏多少……农业经济员鲍卫忠要收集的材料很细,为获取数据,需要逐一跑村,有的村还得跑上好几趟。因成绩优异,他被评为“先进个人”。
1997年,在参加农业普查工作时。鲍卫忠没日没夜地跑村寨、算数据。他认为,数据如不能真实地统计,就不能反映农民的真实情况,好政策就下不来,最终损失的还是父老乡亲。
单甲乡位置偏僻,从县城到乡里要先坐一段班车,然后再走上一段乡路,运气好的话能搭上拖拉机顺风车。由于农作物种植在坝区和山区,其成熟时期不一样。一个寨子会出现农户散居在山上和坝子里的情况,意味着一个村要在不同时段跑上好几次才能完成统计。肖云政说,最远的村要走6个小时才到。
那时,农村经济落后。米面油都很短缺,最常见的是“小米辣拌饭”。每次进村入户,工作忙完,村民会热情地留鲍卫忠吃饭。为不给乡亲们添麻烦,他都会自带饭菜,和大伙一起吃。有时,鲍卫忠和工作队员凑钱买下农户的谷子、鸡蛋、蔬菜,帮农户解决难题。
做群众工作不容易,有时候,难免遇到老百姓不理解、甚至抗拒的情况,鲍卫忠从不急躁。“一遍不行就多去几遍,用佤语跟他们拉家常,老百姓最终都会理解。”
2003年,临沧市委决定从基层选拔100名年轻干部,下派到100个自然村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锻炼。27岁的鲍卫忠名列其中,到糯良乡任副乡长,同时驻点坝尾村,担任村委会副主任。
挂职期间,旧房改造是鲍卫忠遇到的首个难题。当时,村民住的多是茅草房和油毛毡房,火灾等安全隐患大,遇到暴雨等天气还要修缮。改造旧房本是好事,但推进并不容易。按当地风俗,拆房子需按年份算日子,日子不对不能拆,家中有婚事不能拆,一些群众不配合拆房重建。
鲍卫忠和村干部多次开会讨论,决定党员干部带头。时任坝尾村一组会计的陈光伟回忆,为支持村组的旧房改造工作,和兄弟率先拆除自家房子,盖起了具有佤族特色的砖房。
眼见为实!村民们有了改变。3年时间里,涉及200多户900多人的旧房改造工作全部完成。新问题又随之而来:盖新房需要运输材料,但没有路,他便跑县城协调运来水泥;几户人家面临拆迁,涉及村民不同意,还对村干部破口大骂,鲍卫忠多次上门,被人骂也不生气,总是面带微笑好言相劝,一次不行就两次,早上去不成,就晚上去……如今,坝尾村村组的硬板路就是当时修建的。
在大家心目中,鲍卫忠办事认真,总是尽自己全部的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忙碌的“尼茸”
“什么时候回家”“要去哪里”……这是周红打电话问得最多的问题。
“在路上”“孩子能不能你先去接”……这是鲍卫忠回答最多的话。
“不在办公室,就是去办案。”同事的记忆中,鲍卫忠总是在忙。
繁重的工作,让他的身体吃不消了。因抵抗力低,他的手指得了皮肤病,一直没时间去看。他曾对同事说,自己时常睡不着,梦到在执行案件,有些时候梦境和现实都分不清了。同事关心地询问他身体的时候,他总是憨厚一笑:“没事!”
平时,周红习惯喊丈夫的佤名“尼茸”。两人于1996年在单甲乡相识,当时,鲍卫忠在农经站工作,周红在当地的一所学校当老师。在周红印象里,尼茸工作总是很忙,以至于领结婚证当天,他还是迟到了:碰面时,民政局工作人员已经下班。
这样的忙碌一直延续到两人婚后。“尤其是尼茸干执行工作的那段时间,常加班到凌晨,出差一走就一周。”周红说。
2016年,小儿子生病。见丈夫忙不过来,周红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领着儿子辗转沧源、临沧和昆明的各大医院。直到2017年儿子在昆明做手术的前一晚,鲍卫忠才匆匆赶过来,坐在床头给儿子唱歌、讲故事。刚把儿子哄睡,他的呼噜声也跟着响起来。那一刻,看着丈夫疲惫的模样,周红把委屈和心酸都咽了下去。
去年国庆假期,夫妻俩本想带着小儿子去昆明检查,但鲍卫忠连续7天都在加班。“其实带孩子去是借口,主要是想让他好好检查一下身体,他血压高、缺钾……”周红说。
鲍卫忠还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他会弹吉他,爱唱歌,参加过县里的唱歌比赛,爱打篮球,以队长身份每年参加全县职工篮球比赛。他喜欢约着朋友到家里聚餐,法官彭加广回忆说,自己2004年从曲靖考入沧源法院后,只要不回家过中秋节、国庆节,基本都在鲍卫忠家里过节,平时也经常到他家蹭饭。
2001年,鲍卫忠的父亲因脑溢血发作,生活不能自理。鲍卫忠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同事白希平回忆说,自己和他家是邻居,中午时分,经常能看到鲍卫忠扶着老人出来晒太阳,拿毛巾耐心地给老人擦口水。去他家时,也常常看到他给老人擦身体、按摩、洗脚,非常有耐心。老人去世后,他随身携带着老人的照片,一直放在钱夹里。
同事曾在幼儿园门口,见到鲍卫忠家的双胞胎踮着脚在校门口张望,说已约好由爸爸来接。好一会儿,鲍卫忠才穿着一身半湿的制服小跑过来,鞋和裤腿上全是泥,手上还提着文件袋。“今天爸爸下乡遇到路断了,回来晚了。”他一边解释,一边满脸歉意地从手提袋里掏出两个竹蜻蜓。
“我们全家人到现在还没有一起去旅游过。”平时丈夫忙,周红担起了大家庭的事务。
这些年,鲍卫忠缺席了太多家庭的团聚、孩子们的成长,而唯一没有缺席的,是他胸前法徽,所赋予的沉甸甸的使命。即便是发病当天,鲍卫忠还惦记着一桩案子,催促执行干警尽快落实司法救助的发放。
同事金欣欣说,这个案子起因是申请人父亲的死亡赔偿金被卫某占用,用来偿还外债。申请人随即将卫某起诉到法院。执行阶段,由于被执行人年已七旬,无劳动能力,案款迟迟没有执行到位,且申请人在父亲去世后,没有经济来源。“结案不是最终目的,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当事人的愁事和难事才是根本。”这是鲍卫忠秉持的理念。
经鲍卫忠多次奔走,司法救助申请成功。如今,在外读书的申请人已委托他人代领了救助金,鲍卫忠挂念的这项工作得以完成。(新华每日电讯记者 王长山、严勇、王研)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