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如何改变中国?******
(生物多样性大会)生态文明如何改变中国?
中新社昆明10月15日电 题:生态文明如何改变中国?
——专访中国社科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张永生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在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上,“生态文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成为热频词,生态文明又是如何影响并改变着中国?正在昆明参加大会的中国社科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张永生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提出,生态文明正在引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发展范式的转型,在生态文明新发展范式下,中国将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
10月14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生态文明论坛在云南昆明举行。图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理念到实践”主题论坛。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题为“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这是联合国首次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召开的全球性会议。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厄·安诺生说,此次大会重申了中国对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议程的承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被中国社会广泛接受,这提升了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引领者地位。
10月12日,云南昆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会场外,喷泉开启迎接与会嘉宾。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发展范式的全面深刻转变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经成为中国全社会的共识,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张永生说,从传统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是工业革命以来划时代的变革。中共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被写入宪法、党章,并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产物。生态文明意味着发展理念和发展范式的全面深刻转变。
“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们的福祉”,张永生说,但在传统发展模式下,不仅发展的目的和手段很大程度上本末倒置,而且这种模式还带来了不可持续的全球生态环境危机。人类社会的发展,正面临一个重要的历史关口。
张永生认为,习主席在大会上提出的各国“携手同行,开启人类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倡议,包括“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等四点内容,都是关于发展的最基本问题的深刻反思,是在中国发展实践和5000年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中国智慧。高质量发展道路是对过去传统发展道路的纠偏,即从过去过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导向,回到提高人民福祉这个发展的初心。
这种转变在中国如何发生?
据张永生介绍,中国社科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日前和腾讯联合开展的“数字生态文明实验基地”研究项目,通过1万余份网络问卷调查和350多万份公开热帖和评论样本大数据分析显示,生态文明正全方位深刻地改变中国。
“民众关于环境与发展关系的认识和选择,均在发生重大转变。如调查显示,只有10%左右的民众认为,环境破坏是经济必须付出的代价。在环境与发展之间,绝大部分人不愿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提高收入”,张永生说。
“但由于现有的发展概念和发展模式大多是在传统工业时代形成,很多人对目前在中国以及全球范围正在发生的这场深刻变革却浑然不觉”,张永生说。
对于这种转变在中国如何发生的,张永生提出,首先,生态文明建设明显提升中国发展质量和民众福祉。在经济因为进入新发展阶段而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民众生活满意度却持续提升。
同时,生态文明正在引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发展范式转型,包括发展理念、美好生活、消费观念、商业模式、就业观念、福祉等概念,均在发生深刻变化。
再者,传统工业时代建立的发展理论,很多都明显同现有事实不符。需要在生态文明新的视角下,对传统工业时代形成的发展理论和现代化概念进行深刻反思和重建。
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时代开启
“十四五”时期,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张永生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传统工业时代形成的发展范式必然发生深刻转变,包括发展理念、发展内容、资源概念、商业模式、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均会发生深刻转变。全球范围的碳中和共识与行动,标志着传统工业时代的落幕,一个新的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时代的开启。
张永生表示,这种划时代的转变,正好同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时间节点相吻合。在生态文明新发展范式下,中国将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